近期引起关注的是校园暴力事件。
十四五岁的孩子,对待同伴采取的暴力手段令人发指。更主要的是这种暴力不是在隐蔽下进行,网络成为他们炫耀的地方。
因为未成年,所以他们不受法律的制裁,批评、道歉、教育。仅此而已。
因此未成年人法遭到调侃,究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,还是未成年犯人保护法。
我早就对这种现象留有意见。
因为法律的宽容,并一定换来教育的力量。
某个星期日我在家无聊的看电视,不停地换台。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,我在不同的电视台中看到三个案件报道,而其中的犯罪主角都是未成年人。结果都是批评教育。
新加坡正要李光耀前一阶段去世了。他去世之间,有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在网络上发布他去世的消息,但其实李光耀当时并没有去世。小孩被查到了,据说他的行为可能有十年的重判。
网上这则的报道的下面是网友的评议。他们惊叹的说,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吗?不是应该教育了事吗?原来不是每一个国家未成年人都免责啊!
前一阶段一个中学发生了这样的事情。一个老师在班上被一个学生在后面贴了“你是乌龟”。老师发现后,要求这个学生道歉,这个学生不道歉,老师于是与这个学生发生了肢体冲突。事件发生后,老师被开除。
这个事情引起的反应很强烈。以往的教育事件中老师都是遭到批评的。这次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老师,甚至是很极端的意见:这样的学生找死里打。
我不是宣传以暴制暴。这是对于在教育中总是宣扬赏识、保护、花朵的观念,并且反对一切批评、惩罚的方法。而作为一个教育者,一定会面对那些感到教育失败的学生。
当我面对一个个即将毕业的孩子,我一个个的想,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?不知为什么?我总认为有一些的生活会很糟糕。
校园暴力后面还有家庭教育的缺失。留守儿童、单亲孩子、老年家长,这个问题如何解决?有些孩子成绩不好,喊家长来,一见家长,没有说话,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。
教育均衡,不是硬件均衡,不是师资均衡,应该是社会均衡。
这些孩子,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。他们还不能担责。其时的惩罚会让他们滑向更可怕的深渊。后面,谁给他们温暖,那是比法律更重要的力量。
好好好!